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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药品相关记录662条 . 查询时间(0.634 秒)
2024年3月13日-15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辽宁调研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等工作,实地调研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听取定点零售药店、连锁公司和医疗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和代表的意见建议。
为了推进我国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行药品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印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同时废止。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现已顺利结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uinn Emanuel律所在其客户维福-费森尤斯公司(Vifor Fresenius Medical Care Renal Pharma Ltd.)与梯瓦制药公司(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的医药专利案中,为前者赢得了全面胜利。因此,维福-费森尤斯的Velphoro®产品在2030年7月之前将受到保护,不会面临仿制药的竞争。
2022年11月11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暨药安委2022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总结盘点我县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县长牛琛出席会议并强调: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新形势下的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履职担当、真抓实干,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全力推动我县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
2022年9月26日起,宣城市人民医院落地执行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5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保留正局级)。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积极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效降低患者用药费用负担,有力推进仿制药替代原研药。为全面展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展与成效,重点展示集采对未中选原研药的影响,《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召开“集采未中选原研药使用情况变化——用量‘两减一增’价格‘三价齐降’”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价格招采室蒋昌松主任介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逻辑和进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药物研发创新,按照修改后的专利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稳妥推进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工作。2021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七十六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
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引起业内人士关注。管理办法对网售药品的多项内容进行细化,包括一些药品禁止网络销售、不能买赠药品、未获处方前仅能展示药品信息等。从目前的文件内容来看,网售处方药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2019年12月9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2019年联合年会暨新时代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学术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卓泽渊、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宁等领导出席并致辞。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主持会议。来自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
2019年11月25日,《陕西省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终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武军,一级巡视员史天社,二级巡视员张世民、姜冯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锦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刘海静,省地方志办公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共17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史天社主持。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于2016年6月成立。是北京市法学会主管,由北京市从事食品药品安全法学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和从事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实践的工作者以及食品药品企业的代表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首都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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