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国际法学 德国”相关记录17条 . 查询时间(0.176 秒)
“中德法学系列讲座”第一讲——“德国法巡礼”成功举办(图)
中德 法学 第一讲 德国法巡礼
2024/1/6
为促进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对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的了解以及对德国法的兴趣,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中德法学研究所于2023年11月6日在昌平校区第一阶梯教室举办“中德法学系列讲座”第一讲——“德国法巡礼”的讲座。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谢立斌、教授张彤、副教授迟颖、副教授黄河为主讲嘉宾,讲师吴逸越担任主持人。
近日,德国联邦议院以多数票通过了联邦政府计划的《技术人员移民法》的改革。联邦内政部长南希·费泽尔说,通过该法案,德国将获得“世界上最现代的移民法”。下一步必须是“显著减少官僚主义”,使通向德国的道路对合格的人才而言不那么繁琐。
《德国环境刑法》(图)
《德国环境刑法》 环境刑法 德国 环境
2022/11/19
德国修订专利法加强创新定位
德国 专利法
2021/9/11
2021年8月17日,德国颁布“第二专利法现代化法案”(Second Patent Law Modernisation Act),针对专利法和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的其他知识产权程序进行修订,新规定已在《联邦法律公报》上公布。修订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提供参与诉讼和听证会的选择,可以通过视频会议在线提供证据。这意味着各方可以在由DPMA决定的合适情况下,通过视频会议参与会话,也可以直接现场参与...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出席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刑事审判面临的挑战研讨会”(图)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 刑事审判 研讨会
2017/7/24
应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所长汉斯-约格·阿尔布莱希特教授(Hans-Jörg Albrecht)邀请,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我校张保生教授、岳礼玲教授、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我校赵珊珊副教授、黄河博士于2017年7月9日至7月15日出席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刑事审判面临的挑战研讨会”。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所长阿尔布莱希特教授、德国科隆大学东亚研究所伯阳(...
联邦德国《基础条约》案及其对两岸关系发展的启示
联邦德国 基础条约案 对两岸关系发展
2014/7/23
1972年12月21日,前联邦德国国务秘书埃贡·巴尔和前民主德国国务秘书米夏埃尔·科尔分别代表两国在柏林签署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关于两国关系基础的条约》(“Grundlagenvertrag”,以下简称《基础条约》)。作为德国统一进程中影响两德关系最为重要的条约之一,它的签署和实施不但改写了两德关系发展的轨迹和方向,也影响了欧洲区域关系和国际政治的整合。[1]2012年恰逢该...
“六十年社会变迁中的德国基本法”研讨会在南京大学召开
德国基本法 研讨会 南京大学
2009/6/3
悉尼奥运会德国田径运动员鲍马南争议
悉尼奥运会 德国 田径运动员 鲍马南争议
2008/2/18
德国田径运动员鲍马南争议
案例名称: Arbitration CAS ad hoc Division (O. S. Sydney 2000) 006, Dieter Baumann v. IOC,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of Germany and IAAF[1]
仲裁机构:国际体育仲裁院悉尼奥运会特别仲裁分院
【基本案情】
迪阿特·鲍马南是一个德国运动员...
德国马术运动员甘德尔案
甘德尔 马术运动员 德国
2008/2/18
案例名称: Arbitration CAS 91/53, G. v. FEI[1]
仲裁机构:国际体育仲裁院
涉诉法院:瑞士联邦法院
【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1.国际马联的规则规定的是一种法律推定制度。通常由服用兴奋剂者承担的举证责任倒置,即服用兴奋剂者要承担举证责任。有关的检验结果证明存在禁用物质就足够了。处罚的严重程度决定于服用兴奋剂者的过错程度。
2.考虑到对服用兴奋剂者处罚程度...
法国、德国参与式侦查模式改革及其借鉴
法国 德国
2007/12/12
参与式侦查模式是一种允许辩护律师参与侦查机关进行的重大侦查活动的程序设计,即在侦查程序中引入辩护方的参与,表现为辩护律师在场,有权提出请求、评论或保留性意见,并记入笔录。参与式侦查模式的内容主要是指律师在控方进行重大侦查行为,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调取证据时在场。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都认为,参与式侦查模式仅在奉行正当程序至上的英美法系国家才被遵行,而传统上大陆...
德国的法人刑事责任论述评(上)
德国 法人刑事责任
2007/12/11
德国现行刑法典对法人犯罪及处罚明确持否定态度。刑法第14条中尽管规定了为他人利益的行为,[1]但通说认为,它不过是扩张自然人行为人范围,是有关法人责任的规定,和法人的犯罪能力及法人处罚没有任何关系。学说上,尽管也有人主张法人具有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1],但仅限于少数说而已。判例也以对法人科处刑事处罚和德国的社会伦理责任及刑罚的观念相冲突为由,对法人犯罪持否定态度[2]。但是,随着企业等法人团体在德...
论德国古典犯罪论体系——以贝林(Beling)的构成理论为对象
德国 古典犯罪论
2007/12/11
德语的Tatbestand起源于拉丁语的corpus delicti(犯罪的根本的事实简称罪体),在普通法时代,纠问诉讼程序中确定一定犯罪事实存在的程序被称为一般纠问,而犯人对犯罪事实的自白被称为特别纠问。库莱因(E•F•Klein)在1796年将corpus delicti 翻译成德语的Tatbestand(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概念就是这样来源于诉讼法的内容,它最初具有限...
德国有关行政犯性质的学说及其评析
德国 行政犯
2007/12/11
由于行政犯是国家职能扩张后才开始出现在各国行政法规,因而学术界就存在对其性质进行认定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得出的结论也不会相同。德国学说有关行政犯与刑事犯区别的问题,其立论目的最初是想在立法上将违警罪排除于刑法之外,之后又变为想要在立法上寻找划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标准。而其所谓的行政犯,初指刑法中的违警犯,后则指秩序违反法中的秩序违反。因而该国学者所持有关行政犯性质认定的理论论争也比较充分而具...
《德国法律杂志》(GLJ)(图)
《德国法律杂志》 Public Law 公法 Private Law 私法 German Law Journal
2007/12/20
The German Law Journal serves an international audience as the first and only on-line, English-language report on developments in German and European jurisprudence. With regard to both Public Law a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