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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培养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处于同一学位层次,但培养目标不同,各有侧重。我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招收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年招生计划为100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它与先期成立的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一起构成北师大法学学科的整体,已经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根据著名大学排名机构QS最新发布的2014年世界大学排行榜(QSWorldUniversityRanking),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位列世界第103位,亚洲第13位,中国大陆第4位。我校法律硕士专业自2008年开始招生,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就...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最早培养“法律+外语”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摇篮。2012年成功入选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该基地的建设充分依托上外独特的学科特色和优势,以服务国际法律事务与涉外法律事务为人才培养导向,致力于培养涉外复合型高级法律实务人才。2015年起,面向全国招收首届法律硕士。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律硕士培养的目标定位: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和整合校内外国际关系、国际...
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2011年7月,法学院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法学院。新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人,教授19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余人,在读博士的教师24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名。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名,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另聘有国内外知名...
湖南大学座落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下,是由岳麓书院延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2011年7月,法学院与...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精神,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0号)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自定。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28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240名(含推荐免试生130名),法律硕士(法学)40名(全部以推荐免试方式招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中的相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在北京大学校本部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包括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 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中的相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在 北京大学校本部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包括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 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035100)。计划招收 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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