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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下午,长沙市法学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市委政法委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廖建华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驻市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行业单位的学者、法律工作者5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琼芝主持。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薇薇当选研究会会长。
2019年11月28日下午,全国妇联在京举办“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为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证书和奖章,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为十大案例承办单位代表颁发荣誉证书。河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方面,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为促进男女平等、...
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最近几天,因为提出这条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登上微博热搜。张宝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条建议会这么受关注,说明戳中了‘痛点’,大家对‘人贩子’都很痛恨。”昨日,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曾婧婧发声呼应,在带领学生对1710份裁判文书进行分析研究后,其研究团队通过实证方式验证了将“拐卖妇女儿童”判处重刑...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课件第十七讲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课件第十七讲 拐卖妇女、儿童罪。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护研究成果与展望
改革开放 弱势群体保护 研究成果 展望
2009/3/30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不同学科的学者对弱势群体保护研究的成果颇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金英杰曾撰文《弱势群体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指出弱势群体应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困难的,缺乏基本生存保障的人员,如妇女、下岗职工、进城务工的农民等,其劳动人格不受尊重,其合法权益易受侵害,法律保护力度弱。她据此提出了对策。
在我国刑法条文中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这明显是为"拐卖妇女、儿童"这种行为下的定义。我们应该界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内涵,很明显这是一个罪名,而不是一个行为。由于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在客观实施的行为一般比较残酷,其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在立法上该罪也是比较严厉的罪名之一。其最低刑罚是5年有期徒刑,最高...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问题
2007/12/12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典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的8种严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衡量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情节轻重程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