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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51-165 共查到法学 故意伤害相关记录1368条 . 查询时间(0.053 秒)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0日作出(2015)浙杭刑初字第14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魏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5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魏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审理,于2017年3月23日作出(2015)浙刑三终字第19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2017)浙02刑初10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胡治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00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经复核审理,于2018年4月8日作出(2018)浙刑核95249384号刑事裁定,核准原判。裁判发生法律效...
罪犯王帅,男,1990年1月17日生于吉林省洮南市,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现服刑于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2日作出(2018)吉08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41247.13元。被告人王帅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3日作出(2...
罪犯刘灿明,男,1978年6月4日生于吉林省永吉县,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现服刑于吉林省长春监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5日作出(2013)吉中刑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灿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
罪犯高山,男,汉族,1972年1月1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初中文化,足道按摩师。现于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服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19日作出(2013)长刑一初字第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高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高山、段成立、范永亮、殷金龙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焦杰人民币77374.66元,其中高山应承担赔偿责任的40%,赔偿数额...
罪犯张岩,男,1986年10月28日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汉族,初中文化,公司司机。现服刑于吉林省长春监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7日作出(2016)吉01刑初12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779元。被告人张岩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7年12月14日作出(201...
罪犯李林俊,男,1978年7月16日生于吉林省舒兰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现服刑于吉林省长春监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2017)吉02刑初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林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林俊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779元。被告人李林俊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7年10月12日作出(201...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8日作出(2010)延中刑初字第7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温利金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温利金服判,本院于2010年12月6日作出(2010)吉刑一核字第79号刑事裁定,核准温利金死缓判决。本院于2013年5月2日作出(2013)吉刑三终字第5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温利金的死缓...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30日作出(2016)京02刑初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栾志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栾志合、汪立佳、熊小兵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93738.47元;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9935.6元。被告人栾志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9752.36元;在案...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2017)吉05刑初15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谷金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于2017年9月19日作出(2017)吉刑核13890621号刑事裁定,对罪犯谷金库的死缓判决予以核准。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吉林省吉...
罪犯吐迪·玉山,男,1976年2月5日出生,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初中文化,现在天津市监狱服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吐迪·玉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于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2012)津高刑一核字第29号刑事裁定,核准了一审判决对其的定罪量刑。后本院于2015年3月6日作...
罪犯商家田故意伤害罪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21日作出(2011)二中刑初字第3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商家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41410元。宣判后,罪犯商家田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3日作出(2011)津高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天津市高级人...
被告人方春伟,男,1973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辩护人王虹,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9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春伟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在本院审理期间,因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于2021年7月9日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荣文华,男,1959年4月7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本市黄浦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4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祝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立案后,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1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请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荣文华与被告人...
本院认为,罪犯王亚罗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各方面表现较好。但其无故杀其亲母,主观恶性较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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