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51-165 共查到法学 合同诈骗相关记录375条 . 查询时间(0.133 秒)
被告人曾资聪,男,1989年9月24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抚州市,住本市嘉定区。被告人黄洋洋,男,1991年2月7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住本市嘉定区。被告人汤翼,男,1993年11月28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抚州市,住本市嘉定区。被告人张闰祯,女,1984年12月11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芜湖市,住本市嘉定区。被告人张琳,女,1995年2月27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住本市嘉定区。被告...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宋良,男,197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因本案于2018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辩护人刘先进、李颖欣,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宋良犯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2019)粤01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被告人孙雪梅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作出(2019)京03刑初89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孙雪梅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孙雪梅,审阅了辩护人提交的辩护意见、被害人陈某的诉讼代理人黄东海提交的代理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依法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已审理终结。
王学砚、赵丽新:你二人为原审被告人王学刚合同诈骗、骗取贷款一案,对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吉03刑初11号刑事判决及本院(2018)吉刑终80号刑事裁定不服,以王学刚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申诉人王学砚、赵丽新的主要申诉理由是,本案系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原审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王学刚犯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的证据不足,应改判其无罪。经查,原审被告人王学刚系原审被告单位双...
季利进:你因犯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不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金刑二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浙刑二终字第26号刑事裁定及(2014)浙刑申字第29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华仁健:你因华茂祥犯合同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罪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二中刑初字第126号刑事判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刑终102号刑事裁定及(2018)沪刑申61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本院认为,上诉人应红刚、杨晓刚、原审被告人龚海苹违反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合同等手段,通过与他人订立合同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应红刚虚构身份、虚构事实、制作虚假发包合同,伙同、指使杨晓刚等人设立公司,与被害人签订合同、收取资金,起策划、组织、指挥...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伟,男,汉族,1982年9月22日出生,大学文化,户籍地大连市西岗区,住所地大连市,系大连古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10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因本案于2017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看守所。辩护人刘斌,辽宁...
徐扬:你因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3刑初100号刑事判决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刑终135号刑事裁定,以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定性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辩称自己无罪。本院经复查认为,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于你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责令其退...
合同诈骗刑事通知书     合同  诈骗  刑事通知书       2021/7/14
方伟权:你因方耀中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二中刑初字第48号刑事判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刑终63号刑事裁定及(2017)沪刑申52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合同诈骗刑事通知书     合同  诈骗  刑事通知书       2021/7/14
王洁:你因合同诈骗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刑二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刑二终字第30号刑事裁定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刑申字第223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方伟权:你因方耀中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二中刑初字第48号刑事判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刑终63号刑事裁定及(2017)沪刑申52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王洁合同诈骗刑事通知书     王洁  合同  诈骗  刑事通知书       2021/7/14
王洁:你因合同诈骗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刑二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刑二终字第30号刑事裁定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刑申字第223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程利兵:你因合同诈骗一案,不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濮中法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豫法刑提字第14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故决定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
吴宝兴:你因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杭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浙刑二终字第61号刑事裁定,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刑申字第87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