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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3 共查到法律教育学 硕士招生相关记录3条 . 查询时间(0.372 秒)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财政经济管理等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鼓励金融、国资、财税、工商、建设、商务、发展与改革等行政部门或行业及银行、保险、证券、上市公司等其他企事业单位非法律专业人员报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 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035100)。计划招收 100 人。
江西财经大学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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