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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达具有增进民主和诱致秩序失范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具有民主塑造功能,对催生公民意识、拓展民主广度、增进民主深度具有启迪意义;另一方面,网络表达在开启言论自由新时代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个政府治理缺失的公共空间,产生了一些民主性隐忧,它可能引起公共秩序的紊乱、诱发多数暴政并导致政府在网络语境下的行为失态。为实现网络表达的当下治理进而推进有序民主,加强网民自律和完善网络法治成为必然选择。
"性别与法律研究:成果·问题·行动"网络年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 性别与法律研究 成果 问题 行动 网络年会
2009/9/21
为加强网络成员间的交流,总结分享各成员在推动法律领域中社会性别主流化中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研究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拟于2009年10月24日-25日在北京举办"性别与法律研究:成果·问题·行动"网络年会。鉴于您在性别与法律研究和实务领域的成就,特邀请您拨冗与会。本次会议以文与会,论文要求以"性别与法律研究:成果·问题·行动"为主题,论文字数要求不超过7000字,摘要字数不超过500字。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