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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刑事文书 诈骗相关记录1700条 . 查询时间(0.427 秒)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作出了(2017)沪0104刑初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世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刘世海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8日作出(2017)沪01刑终214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刘世海曾于2020年12月29日被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日作出了(2017)沪0115刑初345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日作出(2018)沪01刑终56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左某曾于2020年8月28日被减刑五个月,刑期至2023年6月4日。执行机关上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31日作出了(2015)虹刑初字第130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杨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5月31日作出(2016)沪02刑终41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杨某曾于2018年8月30日被减刑四个月;曾于2020年8月28日被减刑四个月,刑期至2023年...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0日作出了(2015)长刑初字第37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史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史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史某申请撤回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作出(2015)沪一中刑终字第2459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史某撤回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史某曾于...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1日作出了(2018)沪0151刑初9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徐某曾于2020年12月29日被减刑三个月,刑期至2023年1月5日。执行机关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于2022年11月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于2022年11月4日至2...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6日作出了(2016)沪0116刑初74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6日作出(2016)沪01刑终203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汪某曾于2020年1月22日被减刑四个月,刑期至2025年9月12日。执行机关...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崇检刑诉〔2022〕1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滔犯合同诈骗罪,于2022年8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顾钰红、被告人沈滔及本院通过上海市崇明区XX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人郁文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2]3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承志犯诈骗罪,于2022年9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丽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承志及其辩护人孙志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单位河北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原审被告人田玉光犯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作出(2020)冀07刑初3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单位河北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田玉光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永山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2017)冀07刑初21号刑事判决,认定李永山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李永山合同诈骗犯罪所得,追缴后依法返还被害人。原审被告人李永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冀刑终179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光犯诈骗罪一案,于二О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作出(2019)京03刑初142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刘光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责令被告人刘光退赔被害人孙某及被害单位甘肃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三、在案查封、冻结、扣押款物,或用于执行本判决第二项,或存档备查,或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5日作出(2014)白山刑一初字第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董海霞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董海霞、李招龙未退还的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被告人董海霞服判,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5年3月9日作出(2015)吉刑经终字第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宣判后交付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3...
原审被告人杨海涛,男,1975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户籍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住保定市竞秀区,保定市启创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保定同创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逮捕,同年6月8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2月12日被取保候审。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雪梅犯合同诈...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曹京立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2019)冀06刑初11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曹京立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原审被告人胡亚军,化名“吴军”,男,1973年11月10日出生于江西省乐平市,XX,初中文化程度,原系保利公司业务团队负责人,户籍地江西省乐平市。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育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0)沪0109刑初56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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