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21-135 共查到“行政学”相关记录5124条 . 查询时间(0.591 秒)
衡阳市司法局是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设置。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株洲市司法局是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株委〔2010〕3号),设立株洲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湘潭市司法局为1983年湘潭地、市司法局合并而成,属湘潭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当时主管全市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劳动改造等工作,同年底,接管公安机关移交的劳教工作。
常德市司法局建于1980年,肩负着指导管理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学教育、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登记和基层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发〔2010〕3号)和《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张委〔2010〕8号),设立张家界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地址:子午路584号。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郴州市司法局是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郴州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永州市司法局是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