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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简介——法律(035100)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专业学位硕士点 法律
2023/1/31
阜新市新邱区利民家俱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天合农牧联迎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阜新市新邱区 利民家俱城 蒙古族自治县 沙拉镇 天合农牧联迎专业合作社 买卖合同纠纷 审查 民事裁定书
2021/12/22
利民家俱城申请再审称,申请人已经举证证明了自己完成了货物交付和发票给付的义务,那么就应该由被申请人举证证明了自己完成了给付货款的义务。举证责任应该在被申请人,如果不能举证,应由其承担不利后果。综上,一、二审判决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判决结果显失公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项的规定,向你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裁判。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1号。法定代表人:周福琦,该区人民政府区长。一审第三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住所地: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法定代表人:吴世君,该乡人民政府乡长。一审第三人:灵武市东旺农牧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灵武市临河镇上桥村六队养殖平台。法定代表人:杨占军,该合作社理事长。再审申请人宁夏灵兴旺农林牧专业合作社(以下...
原告上海海滨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龚建彬。委托代理人徐松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荣易,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施律。委托代理人陈凡毅。委托代理人陈子龙,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海滨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诉被告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中,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
古田县伟亨元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古田县 伟亨元 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福建省 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 行政管理 房屋拆迁 审判监督 行政裁定书
2021/9/4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古田县伟亨元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福建省古田县凤都镇洋头村。法定代表人袁元院,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包书兴,公司员工。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住所地:福建省古田县解放路169号。法定代表人党帅,县长。再审申请人古田县伟亨元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因诉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通知拆除生猪养殖场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闽行终...
辽宁田野果菜蘑菇专业合作社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辽宁田野果菜 蘑菇专业合作社 沈阳市苏家屯区 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 房屋拆迁管理 行政裁定书
2021/12/24
上诉人辽宁田野果菜蘑菇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田野合作社)因诉被上诉人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苏家屯区政府)确认强拆违法并赔偿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25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于2021年2月24日,组织了由上诉人田野合作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毕文芳,被上诉人苏家屯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佟跃琳、孙晓菊参加的询问。本案现已审...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绥中县宽邦镇日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宽邦镇日杰蔬菜种植 专业合作社 城乡建设 房屋拆迁管理 审判监督 行政裁定书
2021/12/24
再审申请人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因与被申请人绥中县宽邦镇日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日杰合作社)限期拆除、罚款一案,不服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14行终8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绥中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再审称,被申请人不属于乡镇企业,其占用8938平方米土地进行建设应依法经过批准。被申请人建恒温库所占土地中有480平方米的农用地,应当办理...
再审申请人临沂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因与被申请人葛俊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临民一终字第10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2017)鲁民申159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安莹、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英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安莹,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李飞、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英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李飞,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王志东、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英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王志东的委托代理人梁建光,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赵子豪、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英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赵子豪,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郑洪、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英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郑洪,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白玥、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白玥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与被告蔡秋、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基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行铁道支行委托代理人郝瀚,被告恒远基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姜伏波、孙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蔡秋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