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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制定出台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意见,以“五大工程”助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023年,镇海区司法局以首批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炼化小学”为阵地,通过“分类施策”“创新载体”“引外强内”等方法,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近日,杭州市普法办发布杭州市公民法治素养基准,在全省率先构建市域公民法治素养基准“1+X”体系。本次发布基准包括基准地方版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村(居)民、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等基准行业版,结合基准题库和典型案例,通过“基准指引+题库练习+案例指导”模式,配合全市158个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助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覆盖人群近500万人次/年。
近年来,温岭市司法局以青少年“学法筑基”为目标,全力实施青少年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坚持示范带动、多维测评、反馈分析“三轮驱动”,系统推进面向青少年的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观测点效能。
宣城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通过三个推动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023年以来,嵊州市司法局聚焦重点人群普法,通过越剧释法形式,推动法治精神落地生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寻求新的轨迹,人们的生活方式亦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公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的要求明显提升,与生存安全相关的环境健康权利保障也引起高度关注。对于公民环境健康权利的保障而言,检察权的行使不可缺位,需要针对复杂情况进行利益衡量,实现动态调整。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融入城市社会,是中国城市化、现代化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当前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更侧重于阶层定位而非法律定位、策略性选择而非制度性安排,是一种分列式方案而非一体化布局,存在诸多局限和问题.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建设的宏观背景出发,城市化中农业转移人口应从市民化转向公民化,着力于公民角色、参政空间、文化兼容和一体格局的建设和拓展."公民化"有利于促进制度认同、公共参与和自律...
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1款确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民主的、社会的联邦国家。”第28条第1款又进一步规定:“各州的宪法秩序必须符合基本法的共和、民主及社会的法治国原则。”自此,社会国与传统的民主国、法治国以及联邦国一起成为德国宪法中的“国家目标条款”(Staatsbestimmungen)。[1]作为宪法价值秩序的重要组成,社会国已经成为德国国家发展的主轴之一。事实上,英美国家也在相同或类似的意...
近代基本法对公民基本权利有所确认,但从法定权利到应有权利存在着事实上的巨大差距,为什么基本法不能保障权利规范的实施?为什么公民基本权利受损时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因为在权利的体制中存在着“短板”。超验式的行政大权、悖论式的法律配置、虚幻式的司法救济是近代公民基本权利体制中的“短板”,它们决定了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容量”几乎为零。“短板”是当权者因统治需要而设置的,是出于权力本位的设置,短板现象恰恰是...
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1款确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民主的、社会的联邦国家。”第28条第1款又进一步规定:“各州的宪法秩序必须符合基本法的共和、民主及社会的法治国原则。”自此,社会国与传统的民主国、法治国以及联邦国一起成为德国宪法中的“国家目标条款”( Staatsbestimmungen) 。
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的作用越发重要,价值日渐提升。人民需要不断地获取各种信息来实现个人价值,行使政治权利。而社会中80%以上的信息是由政府机关掌握,基于权力的扩张性,政府机关则往往从有利于自身管理的角度隐匿所掌握的信息并妨碍公民对政府信息的获取与利用。为了打破政府机关的秘密主义,知情权这一概念便应运而生,并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知情权作为基础性政治权利不断得到发展,意义非凡。
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个人所有权,梁慧星先生负责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作了过分淡薄的处理,而王利民教授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则专章专节地分别予以规定。我们认为,在此问题上,当采俄罗斯民法典的立法例,在所有权通则部分进行简明扼要的规定。切忌照搬计划经济时期的旧原则,更不能倒退。
公民权作为现代国家最基本的公共物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公民权具有全国性,是一种全国性的公共物品而非地方性公共物品,因而公民权的确立需要国家通过最高法律——宪法——来规定和保障。公民权的确立正是现代国家将国民从传统的地方性权威束缚下解放出来而赋予其公民身份以增强其现代国家认同的核心媒介。第二,公民权具有统一性,是国家赋予国民共同享有的作为现代国家统一的成员资格和身份权利,公民权不同于地方或社会组...
【作者】俞可平 【刊名】《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摘要】本文共分若干重要概念的辨析、民间组织的定性和分类、中国公民社会制度环境的主要特征、中国公民社会的总体特征及发展方向。进行了论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崛起,它的兴起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进程,有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现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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