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故意毁坏财物相关记录61条 . 查询时间(0.06 秒)
被告人王某,男,1996年1月15日出生于安徽省界首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界首市;因本案于2021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辩护人匡春燕、张诗珩,上海德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8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11月19日...
被告人沈某,男,安徽省六安市,汉族,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在安徽省六安市,住本市浦东新区。2010年因故意毁财物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2018年8月13日因诈骗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21年9月9日因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辩护人胡诗蕾,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
被告人陆某,男,1998年9月10日出生于云南省绿春县(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务工人员。,暂住上海市青浦区。2021年8月9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取保候审。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刑诉〔2021〕12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
被告人霍威,男,1977年6月23日出生,XX,大学文化,公司职员,。2021年9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罚款人民币四百元。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9月16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吴孝军,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9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霍威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
被告人张某,男,安徽省阜阳市,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在安徽省阜阳市,住上海市闵行区。2021年9月9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叶文慧,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21)8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适用...
被告人杨某,男,安徽省淮北市,汉族,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在安徽省淮北市,住江苏省昆山市。2021年9月9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王力斌,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21)8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依...
被告人钱某,男,江苏省泰州市,汉族,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梁徐前时三组40号,住本市闵行区。2012年2月7日因赌博行为被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2021年9月9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徐杰,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
被告人王嘉黎,男,1982年10月30日出生于上海市,XX,初中文化,无业,住上海市长宁区。2005年1月4日因殴打他人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2021年8月13日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辩护人胡娟娟,系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1]12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嘉黎犯故...
任彬彤:你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不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1刑初1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刑终6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复查认为,原审法院判决确认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现场勘验笔录、相关书证及你的供述等证据在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你犯故意毁坏财...
原审上诉人林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31日以(2014)朝刑初字第353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林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林侃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4日以(2015)三中刑终字第0073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人林侃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述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6月29日以京检审...
吴叔蘋、赵辉:你们为原审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对本院2020年9月14日作出的(2020)沪0106刑初1272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本案进行再审。认为判决事实不清、主体有误、程序错误、存在诱供、犯罪对象是必须整改的非法财物
被告人程某,男,1988年3月24日出生,住湖北省大冶市。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6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程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郭建,男,198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1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邵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罪犯宁锌在服刑期间,能深刻认识犯罪危害,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改造。改造中,服从管理教育,遵守监规纪律。劳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劳动任务。学习中,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各科成绩经考试均合格。该犯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共获表扬奖励2个。上述事实,有奖励审批表、考核情况统计表、裁判文书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该犯自服刑以来,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
李桂林:你因原审被告人崔宏宾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不服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2019)辽1202刑初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12刑终12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房屋内的物品损失无证据证明、不予采信完全错误;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并未向申诉人送达,原判认定此判决中‘口粮土地转让协议书’无效错误,不符合事实与法律,土地使用权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原判...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