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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06-120 共查到法学 故意杀人相关记录1436条 . 查询时间(0.175 秒)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7日作出(2015)一中刑初字第010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梁海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梁海朋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本院于2016年7月20日作出(2016)津刑核25192823号刑事裁定,核准原审判决。刑罚执行机关天津市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经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4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33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郭卫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本院于2012年12月17日作出(2012)津高刑一核字第34号刑事裁定,核准对郭卫来的定罪量刑。本院于2015年6月5日作出(2015)津高刑执字第0138号刑事裁定,将罪犯郭卫来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罪犯蔡斌建,男,1985年8月5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霸州市人,小学文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6日作出(2012)一中刑初字第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蔡斌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同案犯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4454.58元,其中蔡斌建赔偿人民币45118.21。宣判后,该犯对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本院于2013年3月18日作出(2...
罪犯张国胜,男,1977年6月8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沧州市人,初中肄业。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3日作出(2016)津02刑初00009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张国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本院于2016年7月4日作出(2016)津刑核78475147号刑事裁定,核准对张国胜的定罪量刑。刑罚执行机关天津市河西监狱提出减刑建议...
罪犯齐刚杰,男,1974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大专文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1日作出(2016)津01刑初000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齐刚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齐刚杰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6月7日作出(2016)津刑终68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齐刚杰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罪犯李宏杰,女,1970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初中文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5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0020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李宏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该犯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本院于2012年11月28日作出(2012)津高刑一核字第39号刑事裁定书,核准原审判决。本院于2015年5月15日...
罪犯叶武,男,1975年8月14日出生,汉族,贵州省人,初中文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26日作出(2011)一中刑初字第13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叶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4254元。宣判后,该犯提出上诉,本院于2012年12月15日作出(2012)津高刑一终字第76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叶武死刑,缓期...
罪犯刘世民,男,1984年5月8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2日作出(2015)二中刑初字第1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刘世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刘世民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6月13日作出(2016)津刑终34号刑事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世民死刑,...
罪犯李洪波,男,1981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山东省莒南县人,初中文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0日作出(2016)津02刑初2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李洪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洪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6月17日作出(2016)津刑终77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准予李洪波撤回上诉,并核准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洪波死刑,缓...
罪犯张道伟,男,1973年7月8日出生,汉族,安徽省人,小学文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27日作出(2012)一中刑初字第1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张道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6592.66元。宣判后,该犯提出上诉,本院于2012年12月19日作出(2012)津高刑一终字第122号刑事判决,改判罪犯张道伟犯故意杀人罪...
罪犯张建英,男,1963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高中文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18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125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张建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该犯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亦未提出抗诉,本院于2012年12月6日作出(2012)津高刑一核字第46号刑事裁定,核准一审判决对罪犯张建英的定罪量刑。本院于2015年6...
罪犯王满城,男,1963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初中文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作出(2015)二中刑初字第5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王满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王满城限制减刑。宣判后,王满城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4月27日作出(2016)津刑终5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满...
罪犯薄克泉,男,1981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初中文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27日作出(2015)二中刑初字第000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薄克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薄克泉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5月24日作出(2016)津刑终6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薄克泉死刑,缓刑二年执...
罪犯赵玉宾,男,1951年6月16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人,初中文化,现在天津市。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7日作出(2015)一中刑1初字第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罪犯赵玉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8459.50元。本案在法定期限内对刑事部分判决没有抗诉、上诉,本院于2016年3月10日作出(2016)津刑核174...
罪犯赵仕政,男,1993年7月1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人,初中文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5日作出了(2015)一中刑初字第7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仕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8459.5元。被告人赵仕政不服,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日以(2016)津刑终2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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