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6 共查到法学 环境犯罪相关记录6条 . 查询时间(0.225 秒)
风险社会给人类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环境风险关系到人类的存亡与命运。《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将之前《刑法》第338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透露着我国严格治理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也表现了污染环境犯罪的保护法益论从人类中心法益论向生态学下的人类中心法益论的转变。在污染环境罪中,由于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分标准不同,导致其行为构造在实践中存在着行为犯和结果犯同时出现的现象,对...
2017年11月25日,由法学院主办的“2017山东省环境资源法学论坛暨环境犯罪环境诉讼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行。副校长万光侠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刘兵、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刘义生、《法学论坛》副主编吴岩、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检察官王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立田及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六十余人出席会议。会议...
本文从我国环境犯罪概念的学界争议入手,分析了存在概念争议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界定法学概念的标准逻辑方法,并按照标准方法对我国环境犯罪的概念进行了再定义,笔者认为环境犯罪是指侵犯了国家、法人或者公民的环境权,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没有完美的沟通,就没有完美的理论”,在这个看似简单的定义中,蕴含着环境法学理论创新和刑法学外向发展过程中理念的和谐,也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两个学科紧密的亲缘...
本文通过对当前学界关于环境犯罪客体主要学说的利弊分析以及环境刑法法益的厘定,将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为环境犯罪行为侵犯或威胁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生态安全法益。以此为前提,本文提出了针对现行环境刑事立法的四方面完善建议。
对于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理论界看法不一,而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对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意义重大。本位拟从应然角度出发,对我国及国外污染环境犯罪主观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评述并进行尝试性设计。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影响到各国乃至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近些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日益受到全世界法学研究者的普遍关注,各国纷纷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环发〔2007〕78号 【发布日期】2007-05-17 【生效日期】2007-05-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环发〔2007〕78号)   一、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