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2 共查到“法学 金水区”相关记录12条 . 查询时间(0.385 秒)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秋梅,女,197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承才,北京市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法定代表人:魏东,该区人民政府区长。再审申请人王秋梅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确认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徐海风,女,197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承才,北京市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法定代表人:魏东,该区人民政府区长。再审申请人徐海风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确认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秋梅,女,197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承才,北京市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法定代表人:魏东,该区人民政府区长。再审申请人王秋梅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确认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徐海风,女,197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承才,北京市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法定代表人:魏东,该区人民政府区长。再审申请人徐海风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确认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
再审申请人裴冬利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297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裴冬利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
再审申请人马立峰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299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立峰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
再审申请人马杰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298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杰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分为...
再审申请人裴冬雁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426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裴冬雁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
再审申请人马建国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427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建国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
再审申请人马超洋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296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超洋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
再审申请人马顺敏因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水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317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顺敏申请再审称,案涉房屋所在村组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应按照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赔偿。原审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赔偿标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将案涉房屋1-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