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0 共查到“法学 利益衡量”相关记录10条 . 查询时间(0.1 秒)
利益衡量抑或要件思考——名誉权与表达自由冲突的解决之道
名誉权 表达自由 构成要件 法益衡量
2012/11/12
对于社会各界高度关切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冲突问题,《侵权责任法》并未作出直接回应。不过,就问题史与学术史所作的分析表明:对于基本权利的关切完全可以从构成要件思考做起,高度形式化的侵权立法是价值思考的工具;在未穷尽现有民事规范资源之前,将名誉权纠纷提升到基本权利的层面进行法益衡量实际上是一种倒退。
民法冲突解决中的利益衡量——从民法方法论的进化到解释规则的形成
法律冲突 利益衡量 价值判断
2012/11/12
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利益冲突是民法视角下冲突的根本成因。通过利益衡量可以明确民法预设的秩序价值目标的所在,其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在长期复杂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渐次形成达致统一的规律性的处理方案,才能避免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恣意可能性,从而把超越文本上法律的利益衡量机制变成法律秩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越法律秩序的特例。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进行裁判的过程中,裁判者应该按照一定的论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判,即按照法律秩...
民法冲突解决中的利益衡量——从民法方法论的进化到解释规则的形成
法律冲突 利益衡量 价值判断
2012/11/13
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利益冲突是民法视角下冲突的根本成因。通过利益衡量可以明确民法预设的秩序价值目标的所在,其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在长期复杂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渐次形成达致统一的规律性的处理方案,才能避免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恣意可能性,从而把超越文本上法律的利益衡量机制变成法律秩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越法律秩序的特例。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进行裁判的过程中,裁判者应该按照一定的论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判,即按照法律秩...
利益衡量的杰作、裁判方法的指南——评《北大方正案的再审判决》
利益衡量 裁判方法 指南 北大方正案的再审判决
2010/6/13
北大方正公司、红楼研究所诉高术天力公司、高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以下称北大方正案)是关于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个标志性案件。该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原告通过设陷阱收集证据的方法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在此问题上,北大方正案可谓是一波三折,一审法院认可了这种取证方式,认为这样取证并未违反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二审法院则否定了这种取证方式,认为其违反了公平原则,而再审法院又推翻了二审法院的认...
续写作品的法律性质与利益衡量
续写作品 著作权 利益衡量 续写权
2008/12/30
一直以来,文化市场就不缺少续写作品。对于续写作品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其是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因此就产生了相应的著作权和著作权人。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原始作品的著作权人在续写作品上的权益。本文衡量原始作者和续写作者在续写作品上的利益,并通过分析民法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立法宗旨来论证:著作权人的权利应该包括"续写权"。
试论民事审判中的利益衡量
民事 审判 利益 衡量
2008/12/1
利益衡量,是指法官在对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进行估量后,考虑应置重于哪一方利益的判断和选择。民事案件审判中的利益衡量,就是要求法官在“审”的诉讼环节,判的处理过程,对涉及权利冲突的协调,应充分体现“法”的“公理”精神,“审”的“公正”原则,“判”的“公平”结果,“利”的“平衡”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主要通过对利益衡量理论的阐述,特别是对民事案件利益衡量必要性的认识,从利益衡量的原则内容的...
正当法律程序与利益衡量模式――普罗珀特诉哥伦比亚特区案点评
正当 法律程序 利益衡量 模式
2008/11/25
本案涉及美国宪法中被认为具有基石或核心地位的一个概念,due process of law,在汉语中被译为“法律的正当程序”[1]、“正当的法律程序”[2]、或法律的“正当过程”[3]。这是美国宪法中唯一被重复规定的条款――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非经大陪审团提出公诉或告发,不得使任何人接受死罪或有辱声名之罪行之控告,惟在陆、海军中或在战时或国家危难时刻服役之民兵中发生的案件,...
债权让与制度中的利益衡量和逻辑贯彻——以双重让与为主要分析对象
双重让与 债权让与制度 利益衡量 逻辑贯彻
2008/9/9
一、问题的缘起我国新合同法主要效仿欧陆各国立法例,就债权让与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对债权双重让与问题,即在让与人重复让与债权时,何人取得债权的问题,新合同法并无详细规定。于是,学者在探讨其解决方案时,一般以合同法起草过程中的"专家建议稿"(注: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3条为根据,认为让与人将已让与的债权再次让与他人时,在各受让人之间,依据如下标准确定取...
关于利益衡量的两种知识――兼行比较德国、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利益衡量 利益衡量论 知识
2012/11/19
德国的利益法学派所主张的作为补充法律漏洞方法的利益衡量和日本民法者所提出的利益衡量论有着很大的不同,属于两种不同的知识,但在我国却被不加区分地使用着。我国目前正展开对法学方法论的引入与讨论,究竟应该选择德国还是日本的进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