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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锦州海达商贸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辽宁正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7民终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锦州海达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主要理由:一、一、二审所作判决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被申请人的撤诉时间是在整个庭审完成后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