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农村土地承包”相关记录37条 . 查询时间(0.234 秒)
再审申请人姜明因与被申请人林子生、林子永、凌源市红山街道凌北村野岱沟西组(以下简称野岱沟西组)、原审被告凌源市红山街道凌北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13民终23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姜明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对...
刘化林朝阳市龙城区边杖子镇朱杖子村朱东村民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刘化林 朝阳市 龙城区 边杖子镇 朱杖子村 朱东村民组 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纠纷 审查 民事裁定书
2021/12/19
再审申请人刘化林因与被申请人朝阳市龙城区边杖子镇朱杖子村朱东村民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13民终5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刘化林申请再审称,请求:依法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理由:承包合同是依法设立、成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治理荒山荒沟的政策规定,有利于国家及村民,可谁知法院在长达...
再审申请人徐田照因与被申请人大洼县王家农场及原审被告国营王家农场东方红分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11民终6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徐田照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并依法改判,判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主要理由:一、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二、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再审申请人赵玉因与被申请人大洼县王家农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11民终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赵玉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再审,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指定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追究被申请人及其律师和涉案法官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侵犯再审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刑事责任,诉讼费由...
申诉人刘亚玲因与被申诉人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达道湾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3民终2805号民事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辽检民监[2021]21000000166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再审申请人赵某、刘某1、刘某2因起诉香河县钳屯镇西刘庄村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10民终11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赵某、刘某1、刘某2申请再审主要称,本案是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案和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再审申请人是刘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是2009年底以后的新增人口,根据刘庄...
再审申请人隆尧县山口镇东董村民委员会因与被申请人李风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5民终28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隆尧县山口镇东董村民委员会申请再审主要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明显错误。涉案合同的签订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亦未采取招投标、公开协商、民主定价等程序,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村委会账目上并无该...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已于2018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我校法学院教授参与了相关论证工作。提交常委会审议前,2018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立法前评估会,就草案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法工委副主任刘俊臣主持会议。法学院尹飞教授作为仅有的两位法律专家出席会议并发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家庭承包
2019/6/18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权分置”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学术研讨会举办(图)
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承包法 修正学术研讨会
2018/5/3
2018年4月21日,“‘三权分置’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研讨会”在烟台开幕。本次会议由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共同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全国17所高校以及实务部门的代表共计5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09-12-29】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仲裁规则
2010/11/2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已于2009年12月18日经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2009-12-29】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示范章程
2010/11/24
本示范章程中的楷体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示范章程制定本委员会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制定本章程。
关于公布2009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73号)
宁波市 2009年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 通知
2010/12/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意见》(甬党办〔2008〕5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推荐和市级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确定慈溪市桥头镇等20个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2009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林策发〔2009〕193号
【发布日期】2009-08-19
【生效日期】2009-08-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通知
(林策发〔2009〕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