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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学科实际,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2021年实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机制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制”)。实施方案如下:
武汉大学质量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岭南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