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1 共查到“法学 王磊”相关记录11条 . 查询时间(0.085 秒)
罪犯王磊,男,1974年3月23日生,XX,江苏省通州市人,高中文化。现在上海市南汇监狱服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8日作出了(2017)沪0117刑初104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所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发生法律...
王磊故意杀人罪一案减刑刑事裁定书
王磊 故意杀人罪 减刑 刑事裁定书
2021/12/30
罪犯王磊,男,1986年4月15日生于吉林省乾安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现服刑于吉林省梅河监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3日作出(2017)吉07刑初3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磊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8098元。被告人王磊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8年6月19日作出(2018)吉刑终70号...
王桂芝王磊王健通知书
王桂芝 王磊 王健 通知书
2021/12/16
王桂芝、王磊、王健:你们因原审被告人庞中华交通肇事一案,不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7刑终1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应支持申诉人精神抚慰金7万元”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经本院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
王磊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磊 寻衅滋事 刑事判决书
2021/10/21
被告人王磊,男,1986年4月7日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23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磊犯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范海东李王磊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周罡吴斌等集资诈骗官维清文丽芬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范海东 李王磊 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周罡 吴斌 集资诈骗 官维清 文丽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事裁定书
2021/7/18
关于上诉人范海东及其辩护人所提不是主犯,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举报他人涉黑系列案件线索,属于立功,量刑过重,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上诉人李王磊及其辩护人所提一审认定李王磊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犯不当,其为从犯,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减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上诉人吴斌所提认罪悔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相比其他同案被告人的量刑和罚金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
范海东李王磊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周罡昊斌等集资诈骗官维清文丽芬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范海东 李王磊 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周罡 昊斌 官维清 文丽芬 刑事裁定书
2021/8/10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范海东、李王磊、刘桂鸾、鲁正斌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原审被告人周罡、吴斌、李延高犯集资诈骗罪,原审被告人官维清、文丽芬、邵凌飞、杨刚荣、彭超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20年1月15日作出(2019)云05刑初12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范海东、李王磊、周罡、吴斌、李延高、刘桂鸾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
再审申请人康明因与被申请人王磊及原审被告康军、原审第三人随州市鑫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13民终2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王磊副教授(图)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王磊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
2019/6/24
王磊,男,1963.6,山东寿光,副教授,兼职律师。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证据学》。研究方向是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实用法律文书教程》主编,《监所法律文书教程》主编,并参编《刑事诉讼法》等教材共8本。同时在《法学论坛》、《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等杂志报刊上发表论文近40篇。
王磊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磊 盗窃罪 刑事判决书
2021/10/27
被告人王磊。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1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磊犯盗窃罪,于2014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银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