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于琼”相关记录89条 . 查询时间(0.144 秒)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琼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于琼 传播淫秽物品 牟利罪 刑事判决书
2022/10/23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2]3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琼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8月起,被告人于琼在“优优”直播平台上从事主播(昵称:可心柔),在直播过程中许诺观众打赏可兑换人民币180元以上的虚拟礼物,便可获得“主播福利”即淫秽视频。2021年8月17日,于琼收取位于本市长宁区的...
再审申请人遵义丹凤山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凤山公司)、赵琼及被申请人江先顺、一审被告王应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3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丹凤山公司、赵琼向本院申请再审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丹凤山公司无任何违约事实,不应存在赔偿问题。“冰极零”商标的所有权一直属于王应刚、蔡昆利、冯大明、申建明等人...
湖北大学法学院贺琼琼副教授
贺琼琼 湖北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国际法
2021/12/7
贺琼琼,女,200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曾获台湾中华发展基金资助赴台从事学术交流,目前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网络与电子商务法。
张艳琼涉盗窃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
张艳琼 涉盗窃罪 刑事判决书
2022/1/8
被告人张艳琼,女,1990年12月1日出生于云南省泸西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原系胜宇地产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因本案于2021年3月1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指定辩护人王舒怡,上海利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1433号起诉书指...
吴琼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审案件刑事判决书
吴琼 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事判决书
2022/1/8
被告人吴琼,女,1984年10月2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出生地湖北省通城县,大学文化,原系上海A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在浙江省杭州市。2020年9月1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取保候审。辩护人刘宁,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13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琼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11月19日向本...
何舒琼等合同诈骗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刑事通知书
何舒琼 合同诈骗 审判监督 刑事通知书
2021/11/1
何舒琼:你因张颖犯合同诈骗罪、肖野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刑终96号刑事判决。以原审法院扣押的财产内有你的合法财产,请求退还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确认张颖犯合同诈骗罪、肖野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相关物证、书证,张颖、肖野的供述等证据在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
罪犯王建琼,女,1983年7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成都市人。现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0日作出(2013)石刑初字第28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建琼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院于2014年10月10日以(2014)冀刑二终字第25号刑事裁定,予以维持并核准。判决生效后即交付执行。本院于20...
潘艳琼诈骗―审刑事判决书
潘艳琼 诈骗 刑事判决书
2021/9/11
被告人自报潘艳琼,女,1988年8月7日出生,瑶族,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辩护人曹嘉莹,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1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艳琼犯诈骗罪,于2021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适用简易程序,于同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左某出庭支持...
被告人牟怀琼,女,1966年7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辩护人王虹,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1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牟怀琼犯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牟怀琼及辩护人王虹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甘肃。住所地: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深圳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志成,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二审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王志成,男,1974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靖远县。一审第三人:胡秀玲,女,1974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一审第三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路。法定代表人:林立,该公司总经理。一...
2021年5月31日,四川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出席会议并对遴选委员会建设提出要求,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屈晓华宣读了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四川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批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全忠同志宣读了《关于聘任四川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的决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同志为首...
近日,我院吴伟达教授、赵琼研究员、童志锋教授获浙江省法学会2021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其中,吴伟达教授的课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问题研究”获重点课题立项。
杨琼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杨琼玉 广东省深圳市L福田区 人民政府 审判监督 行政裁定书
2021/9/2
再审申请人杨琼玉因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行终133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琼诈骗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王琼 诈骗罪 刑事判决书
2021/8/14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琼,女,1971年4月14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回族,大专文化程度,乌鲁木齐县永丰大药房负责人,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9年4月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乌鲁木齐市第三看守所。指定辩护人杨萍,新疆国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琼犯诈骗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