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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债权人相关记录138条 . 查询时间(0.091 秒)
企业破产法从诞生至今,立法宗旨经历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促进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平衡”——“注重社会利益保护”的嬗变,为充分平衡各方利益,法律不可避免地削弱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法上的地位也随着几个阶段的发展而逐渐削弱。
债权人撤销权作为合同保全制度的一种。实践中,债务人往往采取赠与、无息借贷、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证责任、将财产设定担保、遗赠、捐助、债务免除、放弃债权等多种隐蔽的合同行为实施诈害债权人的行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被继承人生前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实施的无偿处分房产行为,而引发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本案例通过穿透式思维审查,对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及撤销权行使范围、行使效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
再审申请人惠州大亚湾龙城钢材经营部(以下简称龙城钢材经营部)因与被申请人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开发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工程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裕实业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终6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吴俊芳因与被申请人王腊英、向用让、张家界肉联畜牧屠宰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肉联公司)及原审第三人章志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湘民终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吴俊芳申请再审称:原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再审。理由:(一)原判决认定肉联公司拒绝追认案...
再审申请人舟山市大恒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威宁县资源局)及一审第三人贵州西凯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凯华恒公司)、贵州西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凯教投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9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国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再审本案。主要事实和理由为:(一)外账已经第三方机构确认,具有真实合法性,外账显示红祥煤业对洪恩伟有借款债务,故李国财已完成举证证明洪恩伟对红祥煤业享有到期债权的义务。(二)红祥煤业以内账进行的抗辩不能成立,内账中红祥煤业将借款记载为投资款,但该投资款并未经法定程序确认,且从红祥煤业实缴注册资本一直未发生变化的事...
再审申请人裴有强因与被申请人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公司)、王**忠、一审第三人抚顺意顺房屋拆除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顺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民终5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兵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再审本案,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李升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是:1、王兵与案外人侯显威于2018年10月11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应当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应适用《合同法》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2、新民市人民法院(2018)辽0181民初23号民事裁...
合雅投资申请再审称,本案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民终494号民事裁定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2民初99号民事裁定,裁定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本案。事实和理由:一、本案案由为债权人撤销之诉,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法院)(2015)黄浦民二(商)初字第708号案件(以下简...
再审申请人吴宗海因与被申请人湘潭沪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浦公司)及二审被上诉人湖南华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2021)湘民终2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吴宗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再审申请人韩礼君因与被申请人胡裕富、孙月芬、胡文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2民终1128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及实体处理均无不当,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事由不能成立。
再审申请人陈华妹、陈锡龙因与被申请人陈翠妹、林朝阳、郑玉姑及一审第三人瑞安市锦湖街道五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3民终5352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经审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及实体处理均无...
苏国军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裁定,依法再审本案。事实与理由:一、二审法院事实认定严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六条规定,案涉“破产”系因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债务人申请而启动的清理债务程序。破产本身就是一个市场经济概念,是由债务人发起的一种市场行为。二审法院认为抚顺电瓷厂的破产不属于企业自主改制行为,...
再审申请人北海合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景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北海匀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匀海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桂民终12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合景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的情形,请求再审。理由:(一)原审法院未进行公开开庭审...
再审申请人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杨桂玲、支杨凯、营口盼盼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盼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8民终5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嘉禾公司申请再审称:1、原审法院对盼盼公司具有偿债能力属于事实认定错误。2、原审法院对于杨桂玲、支杨凯不构成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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