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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31-45 共查到判决文书 张某某相关记录194条 . 查询时间(0.087 秒)
被告人张某某,男,1995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辩护人黄蓓,上海市袁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7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
被告人张某某(XXXXXXXXXXXXXXXXXX),男,1987年12月3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住上海市杨浦区。辩护人徐俊,上海木诚木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5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按照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
被告人张某某,男,1993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暂住本市虹口区。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21〕3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戴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张某某,男,1992年8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唐山市,暂住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4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卫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被告人张某某,女,1990年8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晋江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某某、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于2021年4月19日作出(2021)沪0106刑初38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王某某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陈某到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6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某某张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指定本院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禹某某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6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某某张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指定本院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禹某某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5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龙某某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龙某某及辩护人柳彤、被告人张某某及辩护人黄厚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张某某(自报),男,1994年7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如皋市,住江苏省南通市。辩护人葛明晖,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刑诉〔2021〕6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及辩护...
被告人张某某(化名杰克),男,199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辩护人吴佳,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及由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吴佳律师到...
被告人张某某(化名杰克),男,199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辩护人吴佳,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及由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吴佳律师到...
被告人张某甲。辩护人陈圆满,上海东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未刑诉[2021]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甲犯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志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甲及其辩护人陈圆满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某,男,1988年4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萧县王寨镇杜马庄行政村杜马庄自然村XXX号;2021年4月28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上海市。辩护人张汉勇,上海真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诉机关以沪嘉检刑诉[2021]9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本院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28日0时57分...
被告人张某某,女,1972年6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解放村林北组95号;2020年6月因盗窃被上海市。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8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沈某某、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6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姚某某、马某某、夏某某、周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21年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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