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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牟军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技术审判原理下的刑事卷证本体与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AFX013),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
吉林大学马新彦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侵权责任法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项目批准号为:13BFX092),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朱未易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中国视野下地方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4BFX006),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
华南理工大学余军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2BFX041),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蒋成旭、邵亚萍、杜仪方、高秦伟等。
通说认为,提供劳务一方(以下简称雇员)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以下简称雇主)承担替代侵权责任,但雇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有三种观点。
春秋初期的齐国,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和私田的大量出现,许多人从奴隶身份解脱出来,成为有一定人身自由的农人,人的地位有所提高。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异常发达,唯利是图的价值取向也颇为盛行,单单靠礼已不足以应付这一变化,还要以法治世,一是德刑并用,二是立法定制。特别是齐国,为了加强其霸主地位,更需要通过君主发号施令,加强君主集权,“以法治国”。
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论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从三阶层内涵分析,“两山”理论旨在权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尽管保护优先原则实现了从政治宣传到法律规范的转化,然而保护优先原则以人类中心主义为视角衡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利益,容易陷入绝对优先的误区。“两山”理论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重新解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蕴含着系统整体的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推动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踏上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12月...
现代隐私法立足于个人主义、个人与社会二分以及个人信息概念的三大理论预设,汇聚为控制隐私与访问隐私两种核心范式,形塑了个人本位的隐私传统。数字时代背景下,伴随行动者、沟通模式和信息类型的变化,以及平台化、规模化等宏观结构转型,隐私的个人本位传统面临困境。从社会结构、社会功能、价值基础和法律概念四个方面考察,个人本位的隐私保护需进一步结合社会本位保护。立足中国国情,应积极探索个人本位保护与社会本位保护...
基于最优威慑的目标,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判定宜综合考量公私利益要素。在威慑力度控制方面,应以提升确定性为基础并适当调整严厉性。在威慑力作用方式方面,应充分考虑到边际威慑的有效性与可认知性。现行规则未能充分贯彻上述适用原理。为改进不足,可构建动态体系化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设立维权基金并确定董事的赔偿责任,对惩罚性赔偿数额采取倍数和差额双重控制法,细化赔偿倍数确定标准。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学教育理论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人的发展理论和我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德主刑辅思想为理论来源,以"新时代"依法治国需求为实践来源,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思想,以培养德才兼备法治人才为目标,以三全育人和实践育人为途径和方法,呈现出人民性、人本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的特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学教育理论对我国法学教育具有重要指引作用,法学院系要找准定位,推进教...
2021年我国刑法学界针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的热点、疑难问题产出了丰硕的成果,对一些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反思、总结与创新,深化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宪法权利在何种情况下得以约束私人行为,是中美两国共同的理论课题和现实议题。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州行为理论,宪法权利一般仅约束政府行为,但若私人行为与政府行为存在充分关联,前者则有可能被拟制为"州行为"从而受到宪法权利的约束。从该法院的一系列相关案件来看,州行为的认定存在两条基本进路:两段分析法和归类分析法。后者包括四个具体标准:政府影响、公共职能、联合行为和司法执行标准。对于私人行为构成州行为的...
在因果流程中,如果实行行为能够被评价为危险现实化了,就能够肯定事实性因果关系和结果归责。危险的现实化包括直接实现型与间接实现型。前者包括不受介入因素干扰的直接实现与受到介入因素干扰的直接实现。后者是指实行行为的危险以介入因素为媒介而得以现实化,包括介入被害人行为、第三人行为、行为人行为。若能够评价为介入因素是实行行为所诱发的,实行行为内含引发介入因素的危险,且介入因素并非异常,就意味着实行行为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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