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海关”相关记录1326条 . 查询时间(0.159 秒)
讲座回顾丨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东海:海关法律事务及走私犯罪(图)
史东海 海关法律 走私犯罪
2023/7/31
巴拿马国家海关总署(ANA)2023年6月2日启动了一项试点计划,规定从西部地区卡诺阿斯口岸出境的旅客,须提交旅行者宣誓声明。
海关首次发布出口肥料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中国石化 海关 出口肥料
2023/5/17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5563-2023《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简称新《规程》)。新《规程》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印发通知,明确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2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
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2021年年会——出口管制热点问题研讨会暨《跨境贸易与行政监管法律实务》出版纪念会在京召开(图)
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 出口管制 研讨会 跨境贸易与行政监管法律实务 出版纪念会 北京
2022/3/7
2021年7月16日,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2021年年会——出口管制热点问题研讨会暨《跨境贸易与行政监管法律实务》出版纪念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举行。在国际形势多变的当下,越来越多的各类中国实体被列入部分西方国家的“制裁名单”或“管制清单”等,生产经营受到了很大影响。同时,中国全国人大于去年10月通过了《出口管制法》,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还相继出台了《阻断办法》《反外国制裁法》等反外...
上诉人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都公司)因诉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以下简称大窑湾海关)撤销责令退运通知书一案,不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02行初13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上诉人宇都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裴兆斌、相京佐,被上诉人大窑湾海关的出庭负责人厉剑,委托...
李雪松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不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京02行初180号行政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3年5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成立大会暨首届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及其他相关机关、团体的有关领导以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企业界人士近百人应邀出席大会,并就“ 海关与外汇管理法制建设的展望 ”议题进行了学术研讨。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2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21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2/12/24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
201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企业 分类管理办法(2010)
201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进出境 运输工具 监管办法
201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2004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人工录入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工作在增值税抵扣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实现电子信息联网核查前工作的平稳过渡。鉴于目前联网核查机制已经正常运行,电子传输数据质量已经基本满足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停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的人工录入工作。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天津海关:经国务院批准,对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的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在天津市实行为期1年的出口退税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上取得的租赁船舶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知识产权权利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他人合法进出口或者海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有关备案,也可以主动撤销有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