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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公共管理 问题整改相关记录19条 . 查询时间(0.081 秒)
近日,为推动天岗湖光伏违建问题整改,淮河水利委员会派出督导组会同江苏省水利厅赴泗洪县进行现场督办,督导组查看了行洪通道及保护区内光伏整改现场,与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督促加快清理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规范供电企业市场行为,巩固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现场督导工作成效,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在苏州供电公司启动“获得电力”综合监管问题整改复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水利部派出工作组对云南省长江干流丽江、大理、楚雄段和广东省东江、北江干流佛山段开展河湖“清四乱”进驻式监督检查。2022年,按照水利部要求,珠江水利委员会高质量完成对云南省的监督检查,并高标准完成云南、广东两省河湖问题整改的复核检查。经珠江水利委员会核实,两省存在的93宗河...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焦泰文同志带队赴房县柳树垭水源工程(水库)项目督导水利安全生产违法整改工作。
近期,水利部印发通知,对流域管理机构直管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淮河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委领导亲自部署,委纪检组对整改工作开展政治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从严从实,认真细致抓好各项整改落实。
为全面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核查及督办工作,2022年6月,淮河水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碍洪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抽查复核的通知》,组织工作组对豫皖苏鲁4省有关河湖的碍洪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及督办工作,对前期受疫情影响采用视频核查的4个河段开展现场复核。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陕西、宁夏、青海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监管意见》相关要求,驻点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工作。
2022年6月30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赵国宏出席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暨综合监管问题整改部署会,现场督导并提出明确监管要求,推动“获得电力”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近日,江西省水利厅专题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落实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省考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江西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蔡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加海以“四不两直”方式,带队对国家审计署驻哈特派办关于黑土地保护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反馈的克山县、五大连池市两地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查核查。
为巩固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规范供电企业市场行为,形成监管工作闭环,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在扬州供电公司启动上一轮“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综合监管问题整改“回头看”现场检查工作。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贵州电网公司关于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议对贵州电网公司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整改责任清单给予充分肯定,就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提出工作要求。贵州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针对2021年国家能源局在广东、广西、海南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发现的问题,南方能源监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围绕“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纠治、行业收费清理规范以及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华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检验、提升监管约谈成效,近期,华北能源监管局赴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区部分供电企业,开展“获得电力”及“三指定”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2021年3月16日至18日,华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天津地区“获得电力”“三指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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