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6 共查到“法学 私分国有资产”相关记录6条 . 查询时间(0.064 秒)
李简政等私分国有资产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刑事通知书
李简政 私分国有资产 审判监督 刑事通知书
2022/1/1
徐维欣、张廷海、吴**生、赵玉水、李简政:你们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刑初字第1745号刑事判决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刑终294号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的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确认你们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事实,有证人证言、相关书证,张廷海、吴**生的供述和亲笔供词,有吴少屏、...
曹淑华(丁安详系其丈夫)私分国有资产其他刑事通知书
曹淑华 私分国有资产 刑事通知书
2021/7/13
曹淑华:你因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不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7刑终113号刑事判决,向本院申诉称:1、安徽省农科院、经信所违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违规收费办期刊,经信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实行按劳取酬、自负盈亏的分配办法,经信所违法特征明确在前;2、农科院是科研单位,经信所将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办法扩大到期刊违规收费上,以按劳分配、自负盈亏办法激励期刊发展,罪与非罪,大家...
杨秀贵、石海军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二审刑事判决书
杨秀贵、石海军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二审 刑事判决书
2018/4/10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秀贵,男,1975年2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凤凰县,苗族,专科文化,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办事处拆迁办原主任,住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3月26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押于铜仁市碧江区看守所。
段兴周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段兴周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 驳回申诉通知书
2017/12/22
你为犯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对本院(2017)云23刑终15号刑事裁定不服。你认为:一、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你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你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任职期间,从2013年至2014年间,中心的职工和管护员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从山上路上辛苦拾捡了很多废弃木材进行处理,所得款已分发给职工作为补助。你在任职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是认可和明知的,也从未提出和通知过废弃木材是国有资产不能处理的规定。二、本案定...
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释疑——张某等私分国有资产案
私分国有资产罪 司法认定
2007/12/11
[裁判要旨] 张某、王某与李某系某大型国有公司驻某市办事处的处长、副处长与会计,2001年5月,张某、王某与李某在与某公司签订补偿费协议书时,采用欺骗手段将补偿费620万元改为460万元,将其中的公款160万元隐瞒,随后在本单位正常账目中平账,然后又利用股份合作制试点的名义,将该款汇入某市某证券营业部以张某私人名义开立的股东账户内。2001年12月间,由三人提议,由某大型国有公司驻某市办事处办公会...
私分国有资产罪不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2007/12/10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否为单位犯罪,刑法学界存在着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笔者在对肯定论评析的基础上认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不应当成立单位犯罪。1.肯定论之观点及其评析有的学者认为,本罪是单位犯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但是承担刑事责任与受到刑罚处罚是两码事。该观点虽然承认集体私分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