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2 共查到“法学 王有萍”相关记录12条 . 查询时间(0.121 秒)
王丽萍故意杀人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王丽萍 故意杀人罪 刑罚变更 刑事裁定书
2021/12/4
罪犯王丽萍,女,1987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现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7日作出(2017)冀08刑初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丽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6204.5元。本院于2017年12月27日以(2017)冀刑终426号刑事裁定,予以维持...
王丽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丽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事判决书
2021/10/22
被告人王丽萍(自报),女,1978年10月22日生,汉族,户籍地本市嘉定区。辩护人吴云,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2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丽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认罪认罚制度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尹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丽萍及其辩护人吴云均到庭参加诉讼...
再审申请人王桂萍因与被申请人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以下简称双滦公安分局)、承德市公安局及一审第三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行终2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桂萍申请再审主要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1.一、二审法院在审理中篡改了行政赔偿诉...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小萍教授(图)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王小萍 教授 宪法学
2020/7/7
王爱萍合同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王爱萍合同诈骗罪 二审 刑事裁定书
2018/3/13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爱萍,女,1974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中专文化,农民,住。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7年4月14日被稷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盐湖区看守所。
王有萍重婚二审刑事裁定书
王有萍 重婚 刑事裁定书
2021/9/22
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王有萍,女,1971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志强、李金带,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王有萍因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4刑初1736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上诉人认为其提供了刑事自诉的充足证据,已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请求撤销原审裁定,由原审法院立案受理。
王立萍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立萍 一审 刑事判决书
2017/10/18
被告人王立萍,女,197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及现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2017年7月4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8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张广明,天津滨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诉机关以津滨检塘公诉刑诉[2017]6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萍犯故意伤害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罪犯王丽萍,现在上海市女子监狱服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2012)奉刑初字第355号刑事判决,认定王丽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女子监狱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提出(2014)沪司狱女减字第253号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14年12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女...
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王建萍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2007/10/25
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王建萍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
2006-03-16 10:07:32
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5)苏中民三初字第0183号
原告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广源中路松柏东街13号鸿丰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