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3 共查到“历史学 职掌”相关记录3条 . 查询时间(0.077 秒)
清代直隶总督的职掌及其作用
清代 直隶 总督 职掌
2021/11/3
直隶,是直接隶属于中央之义,清代的直隶地区,实际是一个省区,也称直隶省。清代的直隶省有诸多特殊之处:全国政治中心的京城中央位于顺天府,而顺天府在直隶省内,其州县“兼属于直隶总督”(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52《户部·疆理·京师顺天府》),直隶因而又有“畿辅”之称,中央、顺天府的一些事务也由直隶总督办理或协助办理;承德及秋狝围场具有重要政治、军事意义,其选址在直隶省;漕粮的北端运程在其境内;皇家之陵...
明初颁行的《诸司职掌》,犹如唐代的“格”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在《明会典》颁行之前,一直奉行
不替。因此考证《诸司职掌》的具体实施情况,乃是厘清明代法规体系的重要问题。从《诸司职掌》的内容及援
引情况,分析其具体适用,《明会典》是以《诸司职掌》为基础,以正统《条格》为依据编纂的,厘清《明会典》的性
质,既可以确定《诸司职掌》的性质,也可以探讨“则例”的形成并成为当时重要法律形式的原因。